克日,在香港某社交网站传播有女示威者于警署内被男警察搜身,称感想受侮辱。8月16日,香港警方在记者会上澄清,有关指控是恶意和毫无按照,香港警方对搜身有严格指引,且投诉警员科也未接获相关投诉。 南都记者相识到,在香港某社交平台上,有网友发帖声称,其一位女性伴侣克日被捕,在警署内被搜身时不能要求女警,而要被3名男警察要求脱光所有衣物包罗亵服裤,举办搜查。 该帖未提供来历,也未显示任何实质证据,但已激发一些不明所以网友暗示恼怒,但南都记者同时看到,大都网友也留言认为是“假新闻”,“勿轻信”,发起先查明事实。有网友暗示,如此严重的指控,应该由当事人出来指控证实,而不是在网上发出未经证实言论。 8月16日下午4时,香港警方召开记者会,九龙城警区批示官杨文彬指出,警方搜身时,肯定以搜身工具沟通性别警务人员举办搜身。他强调在警方拘捕及观测时,均有严格指引,尤其涉及脱衣的搜身措施,警务人员不得为差异性别人士举办搜身,而于警署显眼位置。亦有张贴发给羁留人士可能接管观测人士的通知书,所有被捕人士会被奉告自身权利,若有任何投诉,被捕人士可以通过既有机制投诉。“警方一向保障被捕人士权利,对付不实指控感想很无奈。” 按照香港警员常规第49章提到,警偏向被羁留人士搜查事情分别為三种差异水平的搜查,并且羁留搜查毫不该用作处罚法子,尤其不该例行地举办涉及脱去內衣的羁留搜查,该等搜查只可在有充实理据的情況下方可進行。 采写:南都特派报道组发自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