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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记者从安庆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上半年,我市因非灵活车违法造成一般交通变乱137起,灭亡14人、受伤181人。与去年同期对比,变乱起数、灭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别离下降11.61%、22.22%和7.18%,实现“三下降”。 据悉,交通变乱均与骑车闯红灯、逆行、随意横穿阶梯有关。4月6日20时12分,汪某驾驶无号牌两轮电动车沿迎宾东路东段与段山路路口东侧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至该路口东100米四周南侧车道时,与对向行驶的吴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产生碰撞,吴某、汪某及两轮电车乘坐人张某受伤。吴某经医院急救无效于当晚灭亡。5月6日8时43分,欧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内环西路自北向南行驶至内环西路与皖江大道交错口时,闯红灯与沿皖江大道自西向东行驶的常某驾驶的小型汽车产生碰撞,造成欧某及其乘坐人唐某受伤。唐某经医院急救无效于当日灭亡…… 公安交管部分指出,变乱本可以制止,伤亡本可以不产生,为本身也为他人的生命安详着想,每一位市民要遵守交通礼貌。 全媒体记者 徐侃 通讯员 胡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