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邕宁区依法拆除乱占耕地建房 严守耕地红线不放松

来源:新闻门户     作者:华夏门户     浏览:次     发布时间:2026-06-07
摘要:近日,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组织联合执法队,依法对蒲庙镇州同村一处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向乱占耕地的违法行为……

  中新网广西新闻3月24日电(李世杰 徐肖玲)近日,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组织联合执法队,依法对蒲庙镇州同村一处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向乱占耕地的违法行为挥出重拳。

  据悉,该违法建筑物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在基本农田上搭盖两排养殖大棚,执法部门多次当面劝阻,向其宣传国家政策,并下达相关法律文书,要求拆除整改,但当事人依然我行我素,企图蒙混过关。在制止无效的情况下,根据镇政府的部署,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该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

  当天,共拆除违法建设面积705平方米,清理违法占地面积705平方米。此次行动有效打击了乱占耕地的违法行为,震慑了极个别人员的侥幸心理,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下一步,邕宁区将严格落实“八不准”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坚持对违法乱占耕地建房实行“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牢记“八不准”规定:一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二是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四是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五是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完)

责任编辑:华夏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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