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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 在中国(海南)自由商业试验区临时调解合用有关法令划定的抉择 (2020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集会会议通过) 为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良开放,敦促中国(海南)自由商业试验区试点政策落地,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集会会议抉择:授权国务院在中国(海南)自由商业试验区临时调解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皮打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有关划定,临时调解合用的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临时调解合用有关法令划定,必需成立健全事中过后禁锢束度,有效防控风险,国务院及其有关部分要增强指导、协和谐监视,实时总结试点事情履历,并就临时调解合用有关法令划定的环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中期陈诉。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法令;对实践证明不宜调解的,规复施行有关法令划定。 本抉择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