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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当局关于 继承耽误境外游艇姑且收支 海南省东营等8个非开放水域期限的批复 琼府函〔2021〕3号 海南省港口办公室: 《海南省港口办公室关于继承耽误我省东营等8个海上游览景区对境外游艇姑且开放的请示》(琼港口〔2020〕4号)收悉。按照《国务院关于港口开放的若干划定》(国发〔1985〕113号),凭据《海南省对境外游艇开展姑且开放水域审批试点事情流程》,经征询海南海事局、海口海关、海口进出境边防查抄总站、海南省军区和南部战区水师意见,同意继承耽误境外游艇姑且收支海南省东营、博鳌、石梅湾神州半岛、海棠湾、南山、龙沐湾、棋子湾和临高角等8个海上区域,期限自2021年1月16日至2021年7月15日。 你办应督促相关部分当真推行职责,确保姑且收支海南省8个水域的境外游艇严格遵守我国国度法令礼貌以及军方有关划定,提前陈诉船舶收支港动态,做好游艇在船人员打点,遵守我国国度通航打点划定,确保船舶安详,克制游艇从事有损我国疆域安详的行为。 海南省人民当局 2021年1月14日 (原标题:海南省人民当局关于继承耽误境外游艇姑且收支海南省东营等8个非开放水域期限的批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