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反悔权”是2014年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掩护法赋予消费者的一项权利,对保障非现场购物消费者的权益发挥了努力浸染。可否扩大“反悔权”合用范畴?让其在房产销售、预付卡消费等规模发挥努力浸染?但愿本期刊发的两篇评论能给以我们一些有益启示。 □ 冯海宁 日前,媒体报道“男人跟团免费游被强制购房”的环境,激发社会遍及存眷。10月26日,山东省乳山市宣布微信公家号回应,内地创立连系观测组连夜对涉事房地产和当事人举办观测取证。经观测,姚某某于10月6日在同学的陪同下,介入了金鼎房地产公司组织的看房团来乳山考查,并自愿购房。报道中所称的限制自由、强制买房等环境均不属实。 据悉,当事人姚某某今朝已颁发书面声明,称本身为到达尽快退房退款的目标,就购房进程与媒体举办了不正确表达,“尤其是限制人身自由,不让睡觉,强制交易等现象其实是不存在的。”至此,这起事件的真相终于浮出了水面。 已往,“零团费”“低价游”往往陪伴着强制购物,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近两年来,各地都对这种现象严加管理。没有想到在此配景下竟然呈现了“跟团免费游被强制购房”事件,让公家不禁误觉得免费游已由强制旅客购置普通商品“进级”为强制购房。亏得官方观测和当事人均证实,这是一起为到达退房退款目标而编造的谎话。 对此,我们理当谴责这起假新闻的始作俑者。不外,这一事件也袒暴露内地缺乏对购房者反悔权的保障。我国消费者权益掩护礼貌定,策划者回收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法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但这一制度尚未包围现场销售的房产。 其实,购房对许多家庭来说都是一笔大额支出,一旦思量不周,买得不舒心,对有的家庭就有大概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再说,不少开拓商在卖房进程中存在虚假宣传、忽悠等行为,容易滋扰购房者理性决定,导致购房者激动购入。只有赋予购房者必然的反悔权,才气最大化保障消费者权益,截止房企虚假宣传。因此,在购房规模引入反悔权有必然的现实需要。今朝,我国已有部门房企和都市答允购房者“反悔”。 好比有大型房企果真理睬“无来由退房”,这不解除是一种营销手段,但也浮现了一种自信。不外,这些房企的“无来由退房”并不是想退就能退的,而是由开拓商设定相关限制条件,且拥有最终表明权。真正值得推广的照旧去年广东省东莞市住建局和该市工商局奉行的买家在楼盘认购后“两天内可无来由退定”划定,此举可切实保障购房者反悔权。 回过甚来看,假如政策礼貌赋予购房者反悔权,那么姚某某或者不至于编造强制购房一事。虽然,纵然赋予购房者反悔权,也应该有未装修、未损坏等条件限制。等候东莞的做法可以或许在全国范畴内普及起来,更好保障消费者购房反悔权,让购房者真正买得安心、住得舒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