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8月24日电(记者田明 耿学鹏)韩国首尔高档法院24日对前总统朴槿惠“亲信干政”案举办二审宣判,对朴槿惠作出比一审更为严厉的惩罚,判处其25年有期徒刑,并惩罚金200亿韩元(1韩元约合0.006元人民币)。 本案4月6日举办一审宣判,首尔中央处所法院以收受行贿、滥用职权、胁迫企业等16项罪名判处朴槿惠24年有期徒刑,并惩罚金180亿韩元。造成二审宣判刑罚加重的主要原因,是法庭对其与三星团体有关的收受行贿等部门罪行有新的认定。 法院认定,为辅佐韩国三星电子副会长、团体实际节制人李在镕担任团体资产,朴槿惠滥用职权过问企业内部正常策划,并以此为互换条件,通过韩国冬季体育英才中心接管李在镕约16亿韩元行贿。而一审讯断曾认定这部门罪名不创立。 法院在讯断书中说,朴槿惠滥用百姓赋予的职位和权力,严重侵害企业工业权,挫折企业策划自由。同时,在其任内产生的官商勾搭和权钱生意业务行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令百姓失望,令当局失信。 法院同时暗示,朴槿惠否定自身所犯法行,在没有合法来由的环境下拒绝出庭,再次回避公众等候案件真相的心声。其犯法情节和认罪立场,理应受到法令的严惩。 7月20日,首尔高档法院对此案举办二审最后一次果真审理。检方以收受行贿、滥用职权、胁迫企业等18项罪名,提请判处朴槿惠30年羁系,并处1185亿韩元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