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17年12月13日发行和字书法楷书普通纪念币一枚。 一、纪念币图案 和字书法楷书普通纪念币正面主景图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内缘上方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下方刊面额伍圆及年号2017;背面主景图案为和字的楷书书法,衬景图案为书法的飞...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17年12月13日发行“和”字书法——楷书普通纪念币一枚。 一、纪念币图案 “和”字书法——楷书普通纪念币正面主景图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内缘上方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下方刊面额“伍圆”及年号“2017”;背面主景图案为“和”字的楷书书法,衬景图案为书法的飞白,内缘右上方刊“和”字五种书法体(见附件1)。 二、面额、规格、材质和发行数量 “和”字书法——楷书普通纪念币面额5元,直径为30毫米,材质为黄色铜合金,发行数量为2.5亿枚。“和”字书法——楷书普通纪念币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配数量见附件2。 三、发行方式 “和”字书法——楷书普通纪念币采取预约方式发行,具体发行工作安排见附件3。 四、“和”字书法——楷书普通纪念币公众防伪特征见附件4。 五、“和”字书法——楷书普通纪念币与现行流通人民币职能相同,与同面额人民币等值流通。 附件:1.“和”字书法——楷书普通纪念币图案 2.“和”字书法——楷书普通纪念币分配数量 3.“和”字书法——楷书普通纪念币发行工作安排 4.“和”字书法——楷书普通纪念币公众防伪特征 中国人民银行 2017年11月9日 附件1 “和”字书法——楷书普通纪念币图案 正面图案
地区 分配数量(万枚) 北京市 1600 天津市 500 河北省 1200 山西省 960 内蒙古自治区 690 辽宁省 1489 吉林省 950 黑龙江省 1070 上海市 1500 江苏省 1650 浙江省 1200 安徽省 680 福建省 500 江西省 490 山东省 1700 河南省 920 湖北省 700 湖南省 520 广东省注1 2200 深圳市 200 广西壮族自治区 450 海南省 150 四川省 850 贵州省 210 云南省 320 西藏自治区 50 重庆市 260 陕西省 500 甘肃省 260 青海省 150 宁夏回族自治区 3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450 留存历史货币档案注2 1 装帧销售 330 合计 25000
注:1.表中广东省数量不包含深圳市数量。 2.中国人民银行在每次发行新币时,均在发行库中留存一定数量,作为实物档案,供未来货币研究使用,这部分货币归为留存历史货币档案。 3.中国人民银行可能根据各地预约情况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配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结果将另行公布。 附件3 “和”字书法——楷书普通纪念币发行工作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