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余年后人民警察法迎来大修修订草案稿明确 暴力袭警构成犯罪从重追究刑责 近日,公安部网站就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公开征求意见。修订草案稿从原有的52条增加至109条,对这部法律进行了较大程度的修订。 1995年通过并施行的人民警察法,至今已施行20余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发生了许多变革,社会环境和社会矛盾也发生了诸多重大变化。 “人民警察法虽然在2012年有过修订,但从总体上看,该法已不能适应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在解决新出现的社会利益矛盾、科学界定公权力与私权利的边界等方面,显现出许多缺陷与不足。此次大规模进行修改,已是必然之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詹伟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无论从体量上,还是从修改内容的理念与立法质量上看,修订草案稿都有了非常大的提升,修改力度相当大。此次修订,对于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不仅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需要,也是多年来我国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发展和警务改革实践成果的具体体现,更是健全与完善我国人民警察制度的重要内容。”詹伟说。 在詹伟看来,修订草案稿的指导思想体现了中国特色、凝聚了公安改革创新的最新成果,反映出当前警察体制发展的时代特征,也明确赋予了公安机关与人民警察新的执法权,在警察职业保障方面增添了许多新的亮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