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又现奇案!多名客户合计花1000多万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这些钱竟然没有入账,而是被银行营业经理转移到了自己的卡里!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中信银行(5.34 -0.74%,诊股)营业经理金某,在三年多的时间里,先后将购买该行理财产品的... 又现奇案!多名客户合计花1000多万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这些钱竟然没有入账,而是被银行营业经理转移到了自己的卡里!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中信银行(5.34 -0.74%,诊股)营业经理金某,在三年多的时间里,先后将购买该行理财产品的多名客户资金不入账,获取客户密码后,将客户购买的理财产品撤单,将客户银行卡内的资金转入自己的银行卡中,其中1000万元被金某用来投资,赚取了数百万息差。 购买的理财产品竟被撤单 “内鬼”原是银行营业经理 本案的被告人金某,1980年出生于辽宁省本溪市,大学文化,曾是中信银行沈阳分行南站支行营业经理,因涉嫌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于2019年4月10日被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刑事拘留。 那么,金某具体有哪些操作呢? 经审理查明,在2015年3月至2018年11月这三年多的时间里,金某在前述银行工作期间,将购买该银行理财产品的客户王某、姜某、魏某、贾某、许某资金不入账,他利用客户输入密码之机偷看客户密码,将客户已购买成功的理财产品撤单,并将客户银行卡内的资金转入自己本人的银行卡中。 具体来看,受害人被转移的相关资金中,涉及王某的375万元、贾某的100万元、姜某的500万元、魏某的50万元、许某的50万元,共计人民币1075万元。 赚取差额利息300多万 资金链断裂投案自首 那这1000多万资金跑哪里去了呢? 经审理查明,在被吸收的1075万元中,其中的1000万元被金某用于投资辽宁国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鼎公司”)的子公司,金某从中赚取了差额利息303.63万元。剩下的75万元,留在金某的银行卡中。 然而,到了2019年3月,因国鼎公司资金链断裂,金某未归还客户资金共计1075万元。2019年4月9日,金某到公安机关自动投案。投案次日,金某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6日经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金某被执行逮捕。 法院认为,金某身为银行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金某主动投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一款、第六十七条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金某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依法上缴国库。 二、责令被告人金某向被害人王某退赔人民币375万元,向被害人贾某退赔人民币100万元,向被害人姜某退赔人民币500万元,向被害人魏某退赔人民币50万元,向被害人许某退赔人民币50万元,共计1075万元人民币(公安机关已查封的被告人金某名下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变现后按比例退赔被害人,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金某继续退赔)。 国鼎公司已被立案侦查 受害群众或达上百人 本案中,资金链断裂的国鼎公司具体情况如何? 天眼查显示,国鼎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19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中一般经营项目为: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及管理;商务信息、经济信息咨询。该公司的“企业简介”显示,该公司是辽宁本土的一家金融服务机构,总部位于沈阳市,拥有鞍山分公司,长春分公司,北京分公司,并于2014年10月,在香港注册成立香港国鼎财富集团。已运作的多个项目涉及地产、矿业、农业、科技、能源、汽车等多个领域。 天眼查显示,目前国鼎公司的两名股东为自然人徐兴旺和屈和平,分别持股70%和30%。该公司唯一的控股子公司为北京国鼎金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该企业成立于2014年2月19日,其中国鼎公司持有98%的出资份额,并且是该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