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晚间,海航基本通告称,公司2018年12月3日接到相关禁锢部分通知,公司控股股东海航基本及其一致行感人海航实业所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 据通告披露,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与海航基本、海航实业、北京亿城房地产开拓有限公司条约纠纷一案,西部信托有限公司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4.30亿元范畴内的工业保全。 依据(2018)陕执保10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基本控股所持公司股份22.4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7.56%,冻结起始日为2018年11月30日,冻结终止日为2021年11月29日;冻结海航实业所持公司股份1.2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3.28%,冻结起始日为2018年11月30日,冻结终止日为2021年11月29日。 基本控股持有22.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7.56%,皆为限售股,限售原因为刊行股份购置资产,清除限售日期为2019年7月26日。海航实业持有1.28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3.28%,为无限售条件畅通股。 控股股东基本控股及其一致行感人海航实业所持有公司的股票根基都为质押股份,所持有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节制权、正常运行和策划打点造成影响。今朝,基本控股及海航实业正努力与有关方面协商处理惩罚股份冻结事宜,争取尽快清除对本公司股份的冻结。公司将一连存眷该事项的希望环境,严格凭据有关法令礼貌及类型性文件的要求实时推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