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日中国山东网青岛报道了《装修不达标抵偿为0?30多万的装修不发布明细?公摊也要交装修费……万科都市之光精装房被指“问题多多》。稿件刊发后引起市民遍及存眷。万科都市之光项目购房者陈密斯暗示,该项目不只存在报道中提及的精装修问题,且存在车位与衡宇强行举办“绑缚销售”,“要想买万科都市之光的屋子必需先花12万买车位。” 遭遇:想选房 必需买车位 业主提供的和置业参谋的谈天记录截图 陈密斯先容,她是2018年6月份购置的万科都市之光的屋子,买房前置业参谋明晰奉告要想选房,必需得先买车位,每个12万。陈密斯汇报记者,再跟同期购房的业主询问后,她发明各人都碰着了这样的“强买强卖”,“我们其时问置业参谋,可不行以不买,置业参谋明晰暗示必需买。”不外让陈密斯和其他业主不满的是,此刻万科都市之光居然推出了买屋子送车位的勾当,“我们其时觉得这是什么强制划定,听最近购房的业主说,此刻都是买屋子送车位,这不是坑人吗?” 维权:遭遇“不知情”式回覆 那么陈密斯说的是否是实情呢?记者接洽了万科都市之光售楼处。一名高姓销售人员在得知记者的采访需求后立即暗示,本身是新来的不知情。记者询问今朝的销售政策是什么时,对方依旧暗示不知情。“她怎么大概不知道,就是不想说,不想办理问题。”陈密斯说,作为置业参谋纵然是新来的也不行能不知道今朝的销售政策,业主们多次来要说法,万科都市之光的事恋人员都是用这种“不知情”往返覆他们。 随后,一位自称是青岛万科的林姓事恋人员电话,要求记者将采访提纲发到其邮箱,记者已发送并奉密告稿时间,但停止发稿时,并未收到相关回覆。 状师:购房者可向行政主管构造反应维权 针对万科都市之光车位与衡宇“绑缚销售”一事,记者咨询了相关状师。状师暗示,按照《反把持法》、《反不合法竞争法》、《消费者权益掩护法》的相关划定,策划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置者的意愿搭售商品,住建部也多次发通知依法查处房地产开拓企业绑缚销售等不合法策划行为。因此,如购房者碰着房地产开拓企业绑缚销售的环境可以依法予以拒绝或向行政主管构造举办反应,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中国山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