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中粮团体有限公司诉大庆旭生房地产开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作出终审讯断,维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讯断第一项、第三项,改观一审讯断第二项,将旭生公司抵偿中粮团体经济损失30万元,改观为抵偿经济损失120万元。 据相识,中粮团体于2010年先后注册了第5796916号“大悦城”文字商标、第6345085号“JOY CITY”商标和第6345086号“大悦城”文字商标,并在全国12座都市获取及运营了14个大悦城地产项目。作为中粮团体都市综合体的焦点品牌,“大悦城”和“JOY CITY”商标已经在全国房地产开拓、商品房销售和不动产出租等相关行业内取得了必然品牌影响力。 2016年,中粮团体发明旭生公司将其开拓的某小区定名为“大悦城”,并在售楼处、告白宣传质料上利用“大悦城”“JOY CITY”标识。中粮团体随即将旭生公司诉至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粮团体在一审中诉称,旭生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以“大悦城”“JOY CITY”商标销售、推广楼盘,极易造成消费者发生夹杂,侵害了中粮团体的商标权。对此,旭生公司辩称,该公司的图形设计与中粮团体“大悦城”商标完全差异,且购房者在购置楼盘时首先思量的是开拓商诺言,商品房地理位置、筹划配套等因素,商标无法起到抉择性浸染,所以旭生公司利用“大悦城”作为楼盘名称不会误导消费者,也没有因此行为特别赢利。 一审法院经审理讯断,旭生公司当即遏制侵害中粮团体“大悦城”“JOY CITY”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旭生公司抵偿中粮团体损失含避免侵权行为所付出的公道用度共30万元;驳回中粮团体其他诉讼请求。 中粮团体不平一审讯断,向黑龙江省高院提出上诉。中粮团体认为,一审讯断中认定的30万元经济损失抵偿金额与旭生公司的巨额侵权赢利不相称,无法到达避免侵权行为、掩护权利人正当权益的结果。旭生公司则暗示,涉案“大悦城”项目售卖环境较好,主要是因为楼盘具有地段优势,切合内地市场需求。另外,中粮团体还暗示,旭生公司固然在一审期间将楼盘改名为“悦城馨苑”,但这仍与“悦城”“大悦城”商标组成近似,依然侵害了中粮团体商标专用权。 二审黑龙江高院认为,旭生公司将楼盘名称改观为“悦城馨苑”,该名称固然含有“悦城”二字,但与中粮团体“大悦城”“悦城”商标对比,音、形、意区别明明,并不会引起相关公家夹杂和误认。中粮团体关于旭生公司改观后的楼盘名称仍然侵权的上诉主张因缺乏事实和法令依据,不予支持。 同时,黑龙江高院指出,综合思量中粮团体“大悦城”“JOY CITY”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旭生公司利用被诉侵权商标缺乏公道缘由,具有高攀中粮团体商标知名度的主观存心,以及旭生公司开拓楼盘局限较大,中粮团体为避免侵权行为付出较大数额维权用度等因素,一审讯断30万元抵偿数额明明过低,应予调解。 综上,黑龙江高院终审讯断维持一审讯断第一项、第三项,即大庆旭生房地产开拓有限公司当即遏制侵害中粮团体有限公司“大悦城”“JOY CITY”商标专用权行为,驳回中粮团体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改观一审讯断第二项,将大庆旭生房地产开拓有限公司抵偿中粮团体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改观为抵偿经济损失120万元。 针对二审讯断,中粮团体暗示,尊重并承认黑龙江高院作出的讯断,团体僵持“品牌、品质、品格”的企业策划理念,将一连通过一系列法令法子和途径更好地维护公司品牌权益。 这一案件的讯断充实浮现了我国提高违法本钱、营造精采营商情况的刻意,同时也凸显出常识产权司法掩护的主导浸染。(经济日报记者 李芃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