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银行理财业务的独立化运作,有望随着资管新规正式公开征求意见而加速破冰。 按照央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资管产品资产由具有托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独立托管。过渡期后具有... 银行理财业务的独立化运作,有望随着资管新规正式公开征求意见而加速破冰。 按照央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资管产品资产由具有托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独立托管。过渡期后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质的商业银行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该商业银行可以托管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这部分虽然是对第三方独立托管的规定,但是在以独立法人子公司开展资管业务方面似乎有更多的指向性。银行理财以独立法人子公司开展资管业务应该是未来的监管导向。”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规划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男分析称。 大中型银行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尚待批准 “银行系”资管子公司并不是一个新鲜的提法。 2015年3月28日,光大银行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已同意全资设立理财业务子公司。随后多家银行均表态有意设立银行理财子公司,但并未获得银监会批准。 有业内专家认为,尚未落地是因为设立资管子公司是银行综合经营的重要步骤,涉及重大体制改革,需放到中国金融改革大框架中去探讨。 “而如今,有了央行的统一规制和要求,这对整个银行理财行业是利好,为银行资管发展打开了一扇窗。”光大银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潘东表示。 《指导意见》要求,主营业务不包括资产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资产管理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由于银行的主营业务并不包括资产管理,这意味着银行理财业务未来将以资管子公司形式来开展。”招商证券分析师马鲲鹏分析称。 国泰君安证券分析师邱冠华认为,在机构设置上,大中型银行将设置独立的子公司开展资管业务,有托管资质的为子公司资管产品托管;暂不具备条件的中小银行将通过专门的资产管理业务经营部门开展业务,没有托管资质的银行所发行的理财产品则必须在第三方机构独立托管,彻底分离自营和代客。 而在现行不完全独立的模式下,理财业务受到银行其他目的的干扰,比如将理财业务作为调节资产负债表、调节监管指标的工具,也造成理财业务偏离了资管本质。 有助于破解刚性兑付难题 专家普遍认为,资管子公司的落地有助于从市场层面破解刚性兑付难题。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认为,资管新规的核心之一就是打破刚兑,设立独立资管子公司作为打破刚兑的必要制度前提,应该是水到渠成。“因为设立独立子公司之后,运用的将是子公司的信用而不是银行的信用,银行不必为子公司信用埋单。” 曾刚还表示,成立专业子公司主要有两方面益处:一是风险隔离,防止资管业务风险向银行蔓延;二是确保资管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专业性,有助于提升核心业务能力。 “银行资管子公司迎来破冰,这是资管业务发展的最优路径,既实现了银行资管业务的独立法人资格,有助于其独立持牌经营,也有利于真正打破刚性兑付以及实现风险隔离。”马鲲鹏说。 青岛银行博士后工作站高绪阳告诉记者,由于历史原因,社会普遍存在“银行情结”,认为银行发行的产品是不应该亏损的。中国由于隐性担保和政府干预的存在,这种情结更为严重。银行资管子公司的落地有助于化解这一难题,因为“资管”和“银行”毕竟不是一块牌照,从感情上讲,社会更容易接受“资管系”产品的亏损。 同时,资管子公司的破冰有助于推动银行的综合化经营。随着居民金融需求的多元化,银行的综合化经营逐渐成为发展趋势,但是我国银行盈利模式相对单一,主要还是依靠“赚利差”挣钱,并没有形成依靠“收管理费”挣钱的稳定模式。银行资管子公司的落地可能会纠正目前的经营惯性、突破制度限制,通过资管子公司来锻炼队伍、创新业务,探索市场化运作替代内部管理的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