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商办限购后的“卖难”困境,署理注册企业购房等新型销售方法已经成为北京商办市场的普遍现象。然而,北京商报记者克日观测发明,商办项目再出新招。近期,位于房山的V7荷塘月色四期别墅产物开盘,该项目为石榴置业开拓的商办衡宇,但号称“不限购”。据悉,该项目为了规避限购,通过与购房人签署“衡宇转让条约”来向购房人“销售”衡宇。这也就意味着衡宇的占有、利用、收益等权利属于购房人,而产权属于开拓商。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相关政谋划定,商办项目低于500平方米的衡宇不能支解,而做成150平方米阁下别墅的该项目,4户拥有一个房本,且产权属于开拓商。 在行业人士看来,V7荷塘月色的销售模式与“以租代售”雷同,也是一种“打政策擦边球”的做法。有状师提醒,究其本质,可以领略为“以正当形式掩盖犯科目标”,置业购房存风险,购房人的正当权益也难获得保障。 实地探访: 规避限购 以转让代出售 4月中旬,北京商报记者接到市民王密斯的咨询电话,称房山区一处名为V7荷塘月色的项目即将开盘,销售人员暗示该项目“不限购、不需要资质、全款可分期”,可是开拓商和购房者所签的协议并非通例的衡宇交易条约,而是由开拓商自行草拟的衡宇转让条约,这让王密斯十分疑虑,一方面,较低的衡宇价值吸引着王密斯;另一方面,这种生意业务模式是否存在购房风险也成为她最大的担心点。 跟从王密斯,北京商报记者克日来到了V7荷塘月色项目处,实地相识环境。该项目位于房山区长沟镇,据现场销售人员先容,V7荷塘月色共分为四期,产物范例为叠拼别墅。今朝入市销售的为项目四期,首次开盘共推出40套房源,户型面积140-160平方米,均价约1.5万元/平方米,总价在230万—300万元,估量交房时间为2019年10月,也就是说,最高300万元就能买到一套150平方米阁下的别墅项目,价值确实具备吸引力。 资料显示,V7荷塘月色的开拓商为北京创展房地产开拓有限公司。北京商报记者从国度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得知,北京创展的惟一股东为北京亚通房地产开拓有限责任公司,而北京亚通的惟一股东则是石榴置业团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榴置业”)。 销售人员进而先容,除了价值优势外,“不限购、不需要资质”更是抓人眼球。对付为什么会如此“非凡”,销售人员道出了个华夏因:“尽量V7荷塘月色的全部四期产物都是叠拼,但前三期都是70年产权的纯住宅,四期为四五十年的贸易办公产物。” 去年3月26日,北京市宣布《关于进一步增强贸易、办公类项目打点的通告》显示,开拓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销售工具该当是正当挂号的企事业单元、社会组织。购置商办类项目标企事业单元、社会组织不得将衡宇作为居住利用,再次出售时,该当出售给企事业单元、社会组织。 政策堵住了小我私家购置商办项目标路子,可是开拓商则想出了多种步伐来应对,譬喻,为小我私家出售商办项目已是行业内果真的奥秘。V7荷塘月色则是通过以转让代出售来规避限购。“我们与购房人签署的并不是衡宇交易条约,取而代之的是一份衡宇转让条约。”销售人员坦言。所谓的衡宇转让条约,严格意义上并未将衡宇产权真正出售给购房人,只是将利用权转让给了购房人。这也是为什么在商办限购的配景下,V7荷塘月色可以或许做到“不限购”的原因。 为了消除购房者疑虑,销售人员还在现场出示购房者所需签署的衡宇转让条约,并向购房者对要害条文举办解读。衡宇转让条约显示,“鉴于该衡宇为居住区民众处事设施,不具备支解出售的条件,也不能治理权属转移挂号手续,甲方同意按本条约约定条件,将该衡宇占有、利用、收益的权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条约约定条件受让前述权益。乙方在签署本条约时,已知悉其按本条约之约定受让前述权益后,该衡宇及该车位的权属不能改观至乙方名下,且乙方须按筹划用途利用该衡宇及该车位”。 同时,该衡宇及车位地址地皮利用期限届满后,若凭据相关法令划定能治理续期,且乙方同意包袱续期所需缴纳的相关用度(包罗但不限于甲方需要包袱的全部税费)的,则乙方在缴纳前述用度后,在续展期限内该衡宇占用、利用、收益的权利仍归乙方所享有,且无须另行向甲方付出衡宇转让费。 另外,除对购房者享有的权利做出划定外,开拓商还在转让条约中理睬,将来购房者如想要出售衡宇,开拓商会全力共同业主举办免费改名,因衡宇市场价值颠簸发生的物业增值收益归购房者所有。同时,在条约划定的居住区间内,衡宇如遇拆迁或产权到期国度收回的环境,相应赔偿款同样归属购房者所有。 购房人权益: 购房人可占有但无产权 |